本報訊 (記者郜蓉)為降低污染排放,改善大氣環境質量,山西要對暫不能實施集中供熱改造和清潔能源替代的燃煤鍋爐,實施嚴格的燃煤管控和鍋爐煙氣治理設拖提標改造,確保在9月底前達到大氣污染物排放特別限值要求。此次納入升級改造的包括“三縣一市”建成區外的531臺20噸及以下燃煤采暖鍋爐、婁煩縣熱源廠4臺280噸以及城南熱源廠7臺630噸燃煤鍋爐。9月底前,全市保留的燃煤鍋爐(含生物質鍋爐)完成治理改造,達到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特別限值。其中,20蒸噸/小時以上燃煤鍋爐要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并與環保部門聯網,安裝分布式控制系統(DCS系統),實現生產設施和治理設施同步運行、實時監控。    

  同時,我市將嚴把準入關,控制新建燃煤鍋爐項目。市區建成區禁止新建燃煤鍋爐,全市范圍內禁止新建35蒸噸/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,新建燃煤鍋爐必須符合市政府集中供熱規劃,建設符合節能和環保要求的治理設施,污染物排放總量、煤量和鍋爐噸位符合替代要求。對完不成燃煤鍋爐治理任務的,各相關部門暫停審批除民生項目之外的耗煤項目。    今后,對瞞報、違規新建、治理不達標的燃煤鍋爐,責令限期整改,到期仍達不到要求的,報請市政府予以取締。    

  而且,我市要將燃煤鍋爐升級改造納入大氣污染考核體系并嚴格考核、獎懲,對完不成目標任務的,取消評先評優資格。對燃煤鍋爐升級改造先進的進行通報表揚;對工作任務不落實,治理進度滯后、推動不力的縣(市)和企業實施預警和約談,到期未完成任務的,由各級監察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問責。

  本文來源:山西新聞網